8月11日,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决定对原本8月16日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延期1个月执行,执行时间调整为9月16日。
8月11日,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,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,为有效保障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,按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“要把握好政策实施时间节点”的要求,决定对《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(郑公积金〔2025〕41号)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执行日期向后顺延一个月,从8月16日调整为9月16日。
7月16日,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,2025年以来,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幅增长,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快速上升,为了调节资金供需矛盾,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,决定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,进一步细化了提取和贷款业务的部分审批标准。比如,新政策规定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(原政策为6个月)以上,账户状态正常,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调整后,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有所提高,可有效调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集中度,缓解资金供需矛盾。缴存时间未满1年的职工,将暂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。
